系统集成配套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6-18 08:05:59 系统集成配套

  从巩固拓展比较优势、补齐克服短板弱项、有效激发社会和市场动力活力三个方面强化创新、寻求突破

  到2025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478亿元。建筑强县实力慢慢地加强,建筑业企业年产值超10亿级10家,外向度超过13%,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3%,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

  1.提升建筑业强县水平。每年通报各区(市)建筑业发展重要举措及成效,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督促各区(市)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建筑业高水平发展的实施建议》等文件,不定期通报落实情况。指导各区(市)召开建筑业发展大会,出台促进建筑业发展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

  2.激励建筑业强企升级壮大。实施分级培育,建立“二升一”“一升特”(“乙升甲”“甲升综合”)资质逐级晋升后备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培育机制,推动实现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公司实现零突破。根据建筑业企业真实的情况、发展意愿,分批逐级设定5亿级、10亿级、20亿级发展目标,全力推动企业晋档升级,形成梯次发展集群。引导成长基础好、发展意愿强烈的建筑业企业通过国企混改、产权置换、兼并重组等,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一批大规模的公司集团。鼓励有实力的建筑企业(集团)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

  3.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大型优质建筑业企业与政府开展战略合作,发挥其技术、资金、人才、市场、信息等优势,强化省市统筹、企业带动、校企联合,聚焦金融支持、产业支撑、政策赋能,推动大型优质建筑业企业增加在枣投资,广泛与骨干企业深度合作,实现携手共进、合作共赢。

  4.不断优化生产组织方式。引导支持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强专联合、大小联合等模式,采用联合体投标等方式热情参加基础设施“七网”行动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积极引导民间投资项目优先选择,鼓励建筑设计企业根据实施效益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给予奖励,指导企业由单一施工向“投建营一体化”模式转型。

  5.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鼓励支持建筑业上下游“专精特新”优势企业在研发技术、绿色建材、构件生产、建筑机械、机电设施、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质量检验、设施安装、装饰装修、劳务输出等方面走错位发展、良性竞争道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引导“专精特新”优势企业与大型优质建筑业企业加强合作,推动实现共同发展。

  6.坚持党建引领出市发展。发挥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行业党委作用,以党建为纽带连接服务各区域外出施工企业,加强与其他地市主管部门沟通联络,充分的发挥对建筑企业出市发展的政治引领作用。

  7.切实提升联络服务水平。加大企业推介力度,依托区域党组织、商会等,举办宣传推介会,推广一批外出施工优质企业。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破解企业外出实施工程人员技能培训难题。探索建立出市发展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出市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8.积极进军海外市场。支持企业借助央企等领军企业,采取“联合舰队”“借船出海”等多种方式,热情参加共建“一带一路”,带动我市材料部品和劳务服务联动输出。

  9.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指导支持具备省政府《2022年“稳中求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政策清单(第二批)》有关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直接申请省级审批权限内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指导支持2项一级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申请省级权限内的其他资质。指导企业办理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认定,积极地推进新设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申请、同时审批。探索开展注册的人员审批服务绿色通道,试点直通车和上门服务。

  10.深化“政银企”合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广泛开展战略合作,住建系统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质押担保方式、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和贷后管理,采取差别化授信政策,对经营状况好、信誉佳的企业,通过开展施工合同融资贷款、应收账款融资贷款、施工许可证抵押贷款等业务给予支持,为企业放宽门槛、降低利率、增加额度等,切实推动解决建筑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1.落实财税支持政策。对迁入企业产生的新增财力奖励情况做跟踪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落实。引导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积极使用国家相关小微企业税收减免、财政贴息、贷款支持等优惠政策。

  12.深入推行保函保险。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推动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地见效。对建筑工程领域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四类保证金,引导建筑业企业首选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存,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13.加大科学技术创新力度。会同发改、工信、科技等部门,支持建筑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布局建设一批行业实验室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对达到相应标准的,优先支持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联合科研院所、高校、产业园区等力量,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

  14.强化新技术应用。加大技术应用示范和成果推广,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库,积极培育壮大智能建造等新兴技术建筑业企业。加快建筑业十大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新技术应用在创建示范等活动中的条件要求。鼓励企业创新建筑工法,热情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15.注重人才队伍培育。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新一代企业家培育机制,引导企业家更新生产经营理念,引入现代管理制度。建设专业方面技术人才队伍,畅通人才晋升通道,激发干事创业动力。培育产业工人队伍,制定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指南,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建筑技能工人的培训与考核评价,提升建筑工人素质水平。

  16.加快发展绿色建造。全面落实绿色建筑推广政策,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近零能耗建筑及低碳、零碳建筑(社区),“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绿色建筑24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对参建各方主体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的监督检查,将绿色节能有关技术要求落实到建筑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及管理上的水准。依照山东省绿色施工管理、评价标准等,在建筑工程中全面推广绿色施工模式,降低施工阶段资源、能源能耗强度,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控,推广节能高效的施工设备和机具,到2025年,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

  17.大力推广绿色建材。严格执行绿色建材工程应用评价细则,组织我市建材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目录,重点推广高性能门窗、高强钢筋、再生建材、新型墙材、装配化装修等绿色建材技术产品。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鼓励相关的单位积极申报进入采信数据库,推动政府投资、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率先采用,鼓励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数据库中的产品。抓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先试,积极创建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和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先进典型。

  18.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规划,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链主”制,打造专注细分市场、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强、掌握关键技术的“专精特新”企业。严格执行山东省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建立装配式建筑闭环管控机制,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采用预制内隔墙板、楼梯板、楼板,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项目按规定比例采用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推动危重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积极创建省级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工程、产业基地、产业园区建设和建筑产业网络站点平台建设应用试点。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3%以上。

  19.加强标准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压实建筑设计企业首要责任、实施工程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建立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指导开展工程质量重大风险源辨识,实施差异化监管。组织并且开展区域质量评价试点,健全完善评价体系。加强住宅工程质量普遍的问题预防治理,推进预拌混凝土和检验测试的机构明显问题专项整治。全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动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严格危大工程管控,大力整治“习惯性”违章行为,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

  20.加快建设智慧工地。健全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落实智慧工地建设费用,推广应用成熟可靠、经济实用的技术体系、设备设施和应用场景,在全市限额以上新建、在建房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中全面实施智慧工地建设。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建立上下联通、横向协同、指挥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和推广BIM技术在项目中的应用。

  21.培育品牌企业和标杆项目。按照“培育先行、示范引领”的原则,培育质量卓越、安全可控、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突出、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品牌美誉度高的高端品牌企业,指导创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泰山杯奖、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鼓励开展“五小”活动、工法创建、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安全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本地区开展推进建筑业高水平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任务台账,认真组织落实。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帮包1家建筑业企业,要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做到“一对一”送政策上门,“面对面”提供个性化服务。

  (二)坚持系统谋划。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引进总部落户与培育本地企业、改革创新突破与符合法律和法规、促进行业发展与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确保建筑市场公平竞争、持续健康发展。要建立专家咨询制度,涉及建筑业发展政策制定、重要举措出台等事项,要适时进行前期专家咨询。

  (三)推进行风建设。以党建引领、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工程创优、工人素质提升、规范市场秩序和权益保障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建筑行业每年新创建一批市级文明单位,到2024年全市在建房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现“项目+党建”工作全覆盖。

  (四)强化部门联动。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与统计部门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就建筑业发展和纳统工作进行部门联合、深入调研,准确掌握建筑业发展政策带来的显著变化,完善建筑业指标评价体系,实现应统尽统,做好行业发展统计监测,定期通报建筑业改革发展状况。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审计、科技、人社、金融、环保、交通、水利、电力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并争取支持,出台配套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五)跟踪督导评估。2023年3月底前,各区(市)要完成动员部署并制定具体方案,真正开始启动三年行动;2023年4月至2024年12月全面推开;2025年1月至6月,对三年行动情况做总结提升。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做动态评估。

  (六)注重宣传引导。充分的利用报刊、杂志、网络、电视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表现突出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发展成果。充分的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举办行业论坛等各种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全行业关心支持建筑业高水平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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