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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09-07 01:46:19 米乐m6官网登录正版

       

  非常感谢李副局长做客市政府网站,也谢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市领导格外的重视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今年,市政府出台了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此项任务是我市今后推进产业工作的重点之一。

  请问厦门引进的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大项目为什么这么少?至今为止没有听说国际巨头来厦门投资。还有就是厦门集成电路也一直是那几家企业,没有后继的大项目进行补充。

  确实,目前我市引进的大项目不是太多,这与大的经济发展环境和我市土地资源瓶颈有关。我市正通过种种招商途径,积极对接国内外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及项目,争取更多项目落地。

  请问为什么厦门引进的实体制造大项目这么少?从年初到年底一直都是那几个项目在报道。并没看到投资规模大的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大项目。

  据我了解,金龙豪华客车项目目前还没落地,豪华邮轮项目进展情况可向市国资委咨询了解。我市机器人产业规模偏小,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实力较弱,技术创新水平不太高,而市政府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十条措施就为了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我们也很希望引进中科院的项目,如您有这方面的信息,也希望为我们牵线搭桥。

  金龙豪华客车项目从去年说到现在,不知道落地了没有?豪华邮轮项目进展如何?既然要发展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为啥不引进中科院的项目和研究机构?厦门机器人这一块真的很弱,也不见有什么补充。

  您问的应该是我局与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工业公司参与市外招标投标中标项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具体条件认定问题。由于对您公司参与投标的其他细节不了解,建议参考《通知》规定进行申报。

  参与的市外投标项目,如果是在招标方企业网站上公布的招标公告,是否符合“第三方能从公开媒体上查阅”的条件?

  你提到的困难是当前很多企业面临的具体问题,产业(或者说企业)转型升级是发展的最好出路。在这方面,《十条措施》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扶持:

  一是,推动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公司发展。鼓励企业和个人发起设立智能装备融资租赁企业,鼓励各类融资租赁企业对"机器换工""数控一代"等智能装备设施以及智能装备制造、装备技术应用等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支持智能装备融资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上市融资。

  二是,促进融资租赁收益权资产交易。在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设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平台,为智能装备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交易流转提供服务。鼓励智能装备融资租赁企业通过各类交易平台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三是,加大智能装备融资租赁支持力度。对承租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智能装备实施技术改造的,视同采购设备享受相关政策;本地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引进智能装备的,对承租企业按租赁标的物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封顶100万元(已享受技改资金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四是,进一步倾斜信贷规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智能装备企业给予信贷倾斜,支持地方性银行机构设立智能装备专项贷款,并有针对性地创新智能装备金融产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智能装备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允许适当放大担保倍数,并按年度担保额的1%予以补助。

  五是,持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智能装备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对上市企业给予适当补助。鼓励成长性智能装备企业在“新三板”和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对挂牌交易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统筹全市智能装备企业到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增信集合债券及私募债等。市财政每年对发行集合债的智能装备企业,按不高于发债金额的2%给予贴息。

  我们是一家厦门工业企业,这几年经济形势不是太好,企业流动资金比较紧张,但管理层也意识到,如果不紧跟形势,加快向智能制造转型,今后的压力会更大,这方面有没有什么建议?或者政府有没有扶持政策?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的过程中,“用工成本越来越高”将是厦门市这类城市发展的一个趋势。因此,用机器换工等智能制造方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是企业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具体而言,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快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改造,二是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对于第一点,就要推广应用智能技术与装备。鼓励企业应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市财政对其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对于本市省级龙头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优势企业建设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按设备投资额的8%予以补助,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企业采用行业紧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按设备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于第二点,就是要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市财政对通过贯标评定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市级两化融合重点项目,择优按不超过近1年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入的30%予以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这些补助在市经信局网站都有相应的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请相关企业关注。

  我们是厦门一家卫浴产品生产企业。在目前招工困难、用工成本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怎么按市政府所说的那样,用机器替代工人来进行智能化生产?有没有补助?

  二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将高层次智能制造人才(团队)纳入市人才工作重点,鼓励智能制造人才(团队)参评“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对列入“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的智能制造人才,可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新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智能制造总部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总部经济人才激励政策。

  一是,加快紧缺人才培养。实施智能制造人才培养计划,制定扶持措施,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智能制造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培养一批紧缺的跨学科、复合型、高学历人才和具有实际技术操作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支持智能制造企业设立培训机构,或与科研院所(校)合作建立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接受高等院校、高职院校师生顶岗实习和实训,开展职工在岗、转岗技能培训。对智能制造院校教育平台或实训基地企业培训平台,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奖励。

  企业发展离不开高素质的员工,智能制造企业的发展需要人才的支撑,请问在发展智能制造过程中,有何加强人才培养方面的内容?

  由于首台(套)装备技术复杂、价值量大,且直接关系用户企业生产经营,在创新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面临市场初期应用瓶颈。因此,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对首台(套)装备的发展给予了很大的财政扶持。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

  一是,支持智能制造首台(套)与首购突破。对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智能制造装备和首购的先进工业软件系统,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60%给予补助,对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智能制造装备或首购的工业软件系统,按不超过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是,开展首台(套)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对企业生产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装备产品,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并获得国家实际投保年度保费80%补贴的,再给予实际年度保费20%的补贴;对符合省内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的制造业投保企业给予实际投保年度保费50%的补贴。

  首台(套)重大技术(含智能制造)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其中,首台(套)装备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前前三(套)装备产品;首批次装备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的装备产品。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企业开拓市场。鼓励我市企业采购本省生产的智能装备改造生产线台(套)的,分别按每台(套)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15%、1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补助金额封顶500万元。支持规模以上智能装备制造公司参与非本市项目招标,对中标项目且单个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的5%给予奖励;对智能装备制造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配套采购我市中小企业产品,年新增本市配套采购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金额的5%给予奖励。以上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800万元。具体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可以参照日前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厦门市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资金(智能制造专项)第二批项目的通知》,可以到市经信局官方网站上查看,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四是,支持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标准与品牌建设。支持智能装备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和并购品牌,对并购国内外高端品牌的,按合并后并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封顶1000万元。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对主导制订智能制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这样,力图通过以上四个措施,争取在近年内推动我市智能装备制造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是,加大力度支持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本市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支持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等各类开展智能制造科技研发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或分中心,对产业发展贡献大、且设立独立法人机构的,可按新增研发设备等实际投入额的3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封顶2000万元;对于在厦新设立但未引进产业化项目的研发机构,在经确认取得《厦门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证书》的,可按新增研发设备等实际投入额的3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封顶1000万元。

  二是,推动智能装备专业园区建设。主要依托集美机械工业园等现有工业园区,建设智能装备专业园区。优先支持新增用地用林指标用于智能装备园区项目建设,项目用地由市里统筹保障。

  一是,引进和培育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加大"三维"项目对接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智能装备企业与工业软件企业。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位居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整机装备、核心功能部件、工业软件等细分领域国内行业前五强、具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给予扶持,依据产业水平和贡献程度,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符合总部企业规定的,可享受总部经济政策。对引进全球前五强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智能装备制造企业产值首次超过2亿元4亿元1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成功并购海外或市外科技型企业的我市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骨干企业,分别按核定后并购金额的10%、5%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封顶1000万元。支持企业投资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按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10%给予补助,单项补助金额封顶1000万元。

  相对而言,我市智能装备产业规模偏小、龙头企业实力较弱、技术创新水平不太高。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在《十条措施》提出了四个措施来促进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产业发展壮大。

  厦门智能装备制造企业多吗?如果外地智能制造企业到厦门发展有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

  以上十条政策详细内容可上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或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网站查看。最近,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厦门市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制造专项)第二批项目的通知》,各相关企业可以到市经信局官方网站上查看,具体项目根据文件要求申报。特别提醒一下,这批项目的申报期限是2016年10月31日,有意申报的企业请务必在此期限内提交。

  厦门市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十条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内容,分别是:明确目标与主攻方向、推进试点示范、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发展壮大智能制造产业、支持市场开拓、加强服务创新、加强融资租赁服务、扩大信贷与直接融资、加大财税支持、强化人才支撑等等,总共10个方面内容。

  其中,绝大部分的措施都有安排专项财政资金予以扶持保障,在条款在都有具体的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给予真金白银的补助。在此,也希望广大智能制造相关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共同推动我市智能制造发展。

  企业如何申报我市智能制造专项财政补助?具体政策内容及补助程序要到哪里查询?

  我市(厦门)具备发展智能制造、促进产业升级的良好基础。厦门作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拥有良好的创新要素和支撑平台。目前,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千亿产业链,已建成火炬高新技术区、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软件园二期和三期、海沧国家生物医药港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十条措施的通知》主攻方向:数控一代、智能装备、机器换工、智能服务。近期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智能装备制造业产值和工业软件业业务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5家骨干智能装备企业和若干重点工业软件企业。大力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到2020年累计实施"机器换工"2000台(套)以上,重点领域生产装备数控化率达到70%,建设10个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

  近年来,为了加快发展智能制造,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十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5〕267号),逐一明确了发展智能制造的目标、主攻方向、试点示范等具体措施。同时,市经信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厦财企〔2016〕15号),印发了《2016年厦门市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制造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引导我市相关企业申报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目前已安排第一批(9个)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共计1812万元,建设了3个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通过项目资金补助,引导、扶持智能制造发展。

  智能制造是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也代表着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方向。加快发展智能制造产业,对于提高我市制造业整体实力,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生产效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替代人工作业,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制作的完整过程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各级政府把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作为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的重要抓手。2015年以来省、市政府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出台一批政策,进一步加快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发展步伐,以实现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市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产业整体竞争力。

  李副局长您好,欢迎您做客市政府网站。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为何当前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的发展,谢谢!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厦门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为加快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提升制造业发展智能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36号),结合我市实际,厦门市政府于2015年9月23日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十条措施的通知》。

  今天,我们邀请到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李建明先生做客政府网,解读厦门市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十条措施政策,并与网民在线交流。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踊跃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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