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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智能谷物烘干机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研发项目实施方案

2025-03-15 12:49:26 系统集成配套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快速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实施建议》(冀政发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5]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快速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实施建议》(冀政发〔2019〕4号)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19〕14号)要求,2025年,围绕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优势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农业生产迫切需求,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以高端智能和丘陵山区为重点,以有效提升农机生产企业研发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为核心,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巩固优势农机装备竞争力,加快新型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计划两年内研发成功智能谷物烘干机,该设备工作原理:将现场的各类仪表通过Modbus通讯协议接入到智能烘干设备中 ,智能烘干系统解析数据并上传到远程的云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将动态数据通过粮食烘干智能大数据云平台界面进行展示,通过云平台的操作界面和管理后台能够直观清晰地读取、展示现场工艺运行数据。通过云平台上智能专家诊断系统对生产线实时数据的监测、分析,并使现场数据参与模型数据运算,分析预判现场设备正常运行状态和烘干效果,为烘干机各项运行参数的动态调整提供数据判断支撑。通过长期数据的积累与模型运算的相互叠加印证,不断优化迭代数据模型,为实现粮食烘干机的智能控制提供更加精准的数据支撑。智能化粮食干燥技术与装备,能够将烘干机的运作时的状态实时监测,并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远程采集的数据实时分析、比对,动态智能调整运行参数。设备特点:该新型智能谷物烘干机具有智能烘干、实时监测、数据共享、在线服务的功能特点,特别是实现了从原粮进入到烘干后储存的自动化作业,烘干作业现场能轻松实现无人值守,整体作业效率能够比传统作业机组提升百分之十以上,综合收益大大提升。

  项目研发成功后形成样机,样机经机构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1份,新机具应符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并适宜推广应用。申报国家专利1项。形成作业规程或企业标准1项,发表论文2篇。在关键时节举办农机推广“田间日”活动1次, 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1次以上 ,通过组织演示观摩、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关键环节和薄弱地区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新经验的示范推广,推进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生产全程全面、高效高质开展。

  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河北省农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县级组织企业自主申报,市级农机主管部门推荐,省级农机主管部门评估遴选,经有关程序后批准立项,省级财政依据立项结果下达资金,确定河北铠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承担的《2025年智能谷物烘干机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研发》项目为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

  以新型智能化烘干设备新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最终样机成型使用并投入量产,实现智能烘干、实时监测、数据共享、在线服务、自动化作业的功能。

  烘干机机体生产的基本工艺采用切割、折弯、冷弯成型、组装等,具体分为提升装置,储粮装置,烘干装置,缓苏装置,热风装置,排粮装置等部分。控制管理系统采用包括自动化运行控制,精准温湿度控制,设备联网与数据传输,软件在线升级,视频监控系统,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故障自诊断与预警,智能维护提醒,远程技术上的支持等。

  (1)材料运用创新:该设备主要部件部分采用高锌层镀锌材料和不锈钢材料制作,抵抗腐蚀能力增强,较同类设备常规使用的寿命提高两倍。

  (2)结构设计创新:整机骨架为Z字型加强构件,强度高、稳定性高。机体整体采用防雨设计,有很大效果预防雨水进入烘干机内部,提高了烘干机机体的常规使用的寿命。根据粮食的降水特性,烘干缓苏比采用变值设计,更符合粮食的降水规律,有利于在提高烘干效率的同时保证粮食的品质。热风通道为可调节结构设计,保证了送风的均匀性,来提升了粮食烘干后的均匀一致性。设计有余热回收和除尘系统,可有效利用热源,降低运行成本,同时大大降低烘干后的扬尘杂质对环境的影响。

  (3)智能化控制管理系统创新:通过一系列的传感器设置,实现数据的采集汇总及上传云平台自动分析,来实现烘干过程的高度自动化、智能化。最大限度的降低人为干涉。

  1.项目实施主体。河北铠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投资的金额壹仟万元,2023年度末企业净资产1780.91万元。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智能谷物烘干机、精选玉米脱粒机、谷物精选机成套农机设备的企业,专注于粮食机械设备领域,为大型农场、种植合作社、粮食仓储、种子企业来提供最专业的粮食机械全程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企业主要从事农机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推广业务,有着非常丰富的研发经验,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公司占地30亩,员工50余人,研发技术人员8人,建设有加工车间、装配车间、仓库、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年产设备650台套。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由于产品过硬的质量、优质的服务及良好的信誉,成为广大新老用户信赖的合作伙伴,企业成立以来经营业绩良好,产权清晰,财务、生产制度健全,无负债。

  2.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补助。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省内农机企业组织农机新机具新研发技术工作。

  3.补助方式。按项目建设内容,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拨付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周期2年,2026年12月底前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和分类管理的要求,及时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一)资金支持方向: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省内农机企业组织农机新机具新研发技术工作。

  (二)资金补助范围:最重要的包含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差旅费、举办农机推广“田间日”活动等支出。承担单位应多方面筹集项目资金,补贴资金原则上不高于项目投资总额的30%。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内容: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研发试验以外的工作经费,建造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和通讯器材,购买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研发无关的其他支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施和软件工具,对现有仪器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施而发生的费用,例如水分测量仪、风温测量仪、风量测量仪等设备。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例如型材、板材、焊丝、电器、线缆、高强度螺栓等。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例如机加工件、出入粮谷物参数检测、风压检测等。

  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施、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电、燃料消耗费用等,例如燃烧所用的醇基燃料、电能消耗等。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例如申请专利的费用、查找相关文献的检索费用、撰写并出版相关知识文章的费用、购买相关文献资料等。

  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关键环节和薄弱地区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新经验的示范推广,推进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生产全程全面、高效高质开展。

  本项目总投资为119.5万元,自筹资金84.5万元,申请专项资金35万元。

  一是项目所需自筹资金84.5万元由公司银行账户上流动资金支付。建立项目实施内部资金账户,实施二级核算制度,项目通过内部资金账户,进行内部资金结算业务,确保项目资金不得挪用。

  二是贯彻执行节省本金,降低消耗措施。项目要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控制生产消耗、节约各项费用。

  三是要正确编制生产计划,严格按计划施工。要把成本指标和各种主要材料、单项消耗指标纵横分解到各部门。

  项目实施流程: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申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经有关程序后批准立项, 省财政依据立项结果下达资金→签订项目任务书→组织实施研发项目→中期绩效评估、项目验收。

  新机具新研发技术项目实行项目任务书管理。项目承担单位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内容最重要的包含实施内容、绩效目标、计划进度和资金预算等,项目任务书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行业专家或熟悉政策的管理人员对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做评估审定,审定通过后方可组织项目实施。

  (一)中期总结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期,对照项目任务书进行自查,形成包括工作、技术、财务在内的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由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小组对项目实施进度、内容和财务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形成检查评估报告并报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备案。省级农机主管部门视情况对中期总结评估进行抽查。

  (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由省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完成时间结束后3 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材料一般来说包括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项目任务书、资金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未按时申请验收或延期验收的,不可以申请新的省级农机研发项目。

  (一)明确工作职责。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预算管理和组织项目实施,督导项目执行、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内项目负主体监管责任,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根据项目要求科学合理支出,建立项目资金专账,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有协作单位的项目采取报账制,协作单位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费用按照双方合作协议规定,到项目承担单位报账。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科学技术创新规律的项目经费自主调剂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经费总额不变的情况下,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和履行项目预算调整。

  (三)加强绩效考核。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在申报材料、项目任务书中明确项目实施期限、绩效目标等内容。要安排专人做好研发过程中相关活动资料、数据、视频和照片的收集保存工作,为项目验收积累资料。省农业农村厅将通过绩效考核对项目实施质量和工作成效进行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及所在市县以后年度申报专项资金条件审查的重要依据。

  下一篇: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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